一般合伙人分红怎么分(解释合伙人具备的四个条件)
发布日期:2022-05-12 正穗财税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
什么是合伙企业,要怎么申请与设立,下面的文章告诉你。
普通合伙企业: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,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。
一、它的设立条件是:
1、有两个以上合伙人,合伙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,如果合伙人是自然人的,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2、有书面的合伙协议,合伙协议应注明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的地点、经营的范围;合伙人的姓名、住所、身份证信息;合伙人的出资方式、出资金额和缴付期限;利润分配形式、亏损的分担方式;合伙事务的执行、入伙与退伙的规定,出现争议的解决方法、企业解散与清算,违约的责任。合伙协议要有全体合伙人的签名和盖章。
3、有合伙人的认缴和实际缴付的出资额;合伙人为履行出资义务的,应依法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;
4、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正常生产经营场所。
二、它的设立程序是:
申请设立合伙企业,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、合伙协议书、合伙人的身份证明等文件,登记机关登记后发给营业执照,营业执照上的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。
三、它是出资与财产
1、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缴纳出资金额,出资的形式有:货币、实物、土地使用权、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,还可以是劳务出资,但劳务出资的评估方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,并且要在合伙协议中注明。
2、合伙企业的财产为合伙人共有,合伙人对企业财产进行共同管理,合伙人不得擅自使用和处分合伙财产,合伙企业解散前,不得要求分割合伙财产,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,合伙人可以依法转让起财产份额,财产转让给其他人的,需要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,合伙人之间转让的,应通知其他合伙人。